讲真的,最近后台很多朋友让我聊聊欧盟那个新出的外资审查条例。很多人觉得这不过是旧版2019年框架的升级补丁,无非是把半导体、AI 这类敏感领域再强调一遍。但我仔细读完斯通社从斯特拉斯堡发来的那份报道,又对比了欧盟中国商会转载的原文细节,发现了一个极其微妙的矛盾点。
根据欧盟中国商会披露的时间线,7月2日发布的《外商投资审查新条例》里,有一个大家可能没太在意的细节:它不仅管从外边直接投进来的钱,连外国投资者通过在欧盟境内已有的子公司进行的收购行为,也被纳入了强制审查。这意味着什么?你想啊,过去三十年,很多企业早就通过在欧洲注册本地实体、雇本地人来证明“我是自己人”。而现在,这套新的审查机制,等于直接穿透了公司注册地址,去看你最终的实际控制人是谁。从2026年的视角回头看,这一条直接堵死了过去十年最主流的合规套利路径。
这让我想起四十年前日本企业在美国经历的那场阵痛。上世纪80年代,丰田、索尼们在美国卖车卖电视卖得风生水起,觉得自己已经深度融入了北美市场。结果广场协议一签,叠加美国国内对“日本买下美国”的恐惧,直接触发了对日资的强硬审查,从半导体到汽车零部...
